重庆警方通报一女子高空抛子,北京通州警方处理两起高空抛物案刑事拘留3人

高空抛物行为被称为“城市上空之痛”,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8月31日,北京通州警方通报,通州公安分局依法办理了两起高空投掷物案件,刑事拘留了3人。

8月18日16时许,通州公安分局梨园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某小区有人从楼上倾倒建筑垃圾。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楼下仍有人扔垃圾。 楼下小区的道路、草坪上堆积了厚厚一层垃圾。 附近还有几个孩子在玩耍。 情况非常危险!

重庆警方通报一女子高空抛子

看到这种情况,民警立即要求孩子们远离危险区域,并通过喊叫的方式阻止楼上的人高空投掷物品。

民警上楼后,很快找到了扔东西的人赵某、冯某。 原来,两个人想要装修房子,把屋里的旧家具拆掉。 由于他们觉得走楼梯运垃圾很麻烦,就把拆下来的木板等物品从窗户扔到了楼下。 整个高空抛物过程持续了近两个小时! 目前,两人因涉嫌高空抛物已被通州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无独有偶,8月22日19时50分左右,通州公安分局九社树派出所接到当地群众电话称,她一家人在小区散步时被高空坠落物砸中。 她头部受伤流血,被送往医院。 。 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开展工作。 现场地面上可见血迹和散落的冷冻红薯,附近车辆也有被砸过的痕迹。

警方询问周围群众后,找到了事发的目击者。 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线索,警方确定附近一栋单元楼11楼的一名居民涉嫌投掷物品。 民警迅速赶到11楼,对该楼层所有住户逐户进行详细排查。 其中一名居民赵某某看到民警前来询问情况后,如实承认自己曾向高空投掷过物品。

原来,赵某某因与丈夫吵架,一气之下,将冰箱里的冷冻红薯从自家11楼阳台窗户扔了出去。 不幸的是,它撞到了楼下的行人和车辆。 目前,赵某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通州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高空投掷物品严重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自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起施行,“高空抛物”正式入罪!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了解和遵守法律,养成文明生活习惯,避免高空投掷物品,共同维护我们的“安全在头顶”。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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