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依林乘轻轨监控流出 重庆轨道回应,蔡依林乘坐轻轨监控视频流出引质疑回应:不当行为

蔡依林乘轻轨监控流出 重庆轨道回应

4月30日,歌手蔡依林乘坐重庆轻轨的监控视频泄露,引发网友质疑其隐私权。 5月1日,重庆轨道集团服务热线回复极目新闻记者表示,对于员工泄露视频的不当行为,将严肃处理。

据媒体报道,蔡依林近日在重庆举办演唱会。 有网友发现,一段她乘坐轻轨的监控视频泄露,疑似重庆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用手指向屏幕。

有市民表示,无论是名人还是普通民众,公共场所监控视频的使用和传播都应该受到严格限制和监督。 这段视频的泄露,无疑暴露了蔡依林的出行隐私。

蔡依林乘轻轨监控流出 重庆轨道回应

媒体报道截图

针对网友质疑,重庆轨道交通方面表示,经确认系内部人士所为。 公司和警方正在调查。 核实后,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公安规定进行处理。

进展如何? 5月1日,积木新闻记者拨打重庆轨道服务热线,接线员表示,对于该员工的不当行为,“我们真的很抱歉,我们会对该员工进行处理”。

公共场所监控录像泄露,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山告诉积木新闻记者,近年来,公共场所监控视频被泄露、传播的事件时有发生,公共场所的人们已经成为可以随意窥视的“透明”人。 民法典明确规定,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披露权利人的肖像。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也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处理、传输、披露他人个人信息,如果需要抓捕犯罪嫌疑人或寻找失踪人员、寻找丢失物品、查看公共监控录像等,也需要遵循相应的程序。无论是外人还是内部人士泄露、传播蔡依林乘坐轻轨的监控录像,都是违法的,侵犯了蔡依林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赵良山解释说,如果发现犯罪行为是内部人员所为,所在单位可以对该内部人员实施内部处分。 同时,在民事责任方面,蔡依林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情节严重的,行为人可能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传播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下罚款。 可以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赵良山呼吁,公共场所监控应成为和平的武器,而不应成为侵犯个人信息的工具。 “相机时代”保护个人信息尤为重要。 无论是掌握监控视频的单位、网络平台还是监管部门,都应牢固树立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坚守安全底线,坚决杜绝“黑监控”,保持零信息泄露。 ——对监控视频泄露的宽容态度,让不法分子为自己的不良行为付出代价。

媒体评论“蔡依林乘坐轻轨监控录像泄露”:公共监控必须保护公民隐私

近日,蔡依林乘坐重庆轨道交通的监控录像曝光,刷屏社交媒体。 此举遭到不少网友质疑:“公共视频监控可以随意查看、传播吗?” 4月30日,重庆轨道交通集团回应称,公司和警方正在调查,确定内部人员泄密。

这起事件的“主角”是一位名人。 之所以被网友热议和“吃瓜”,是因为有网友认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有时需要合理地将自己的部分隐私权让渡给公众,这就是所谓的“公众人物”。没有绝对的隐私权。” 不过,乘坐轨道交通属于他的私生活,没必要对外公开。

最初发布该视频的人的目的是什么? 是自私的追星、盲目的眼球、还是虚荣心? 我们不知道为什么,但这显然违背了公共监控的初衷。 在公共场所安装监控是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手段。 其根本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事实上,网友“吃饭”的背后,是人们对隐私的担忧。 随着智慧城市的不断建设,城市安防监控系统将越来越发达。 无处不在的公共摄像头让我们每个人都出现在监控视频中。

如何平衡安全与隐私? 这并非没有道理。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不得滥用监控录像、侵犯他人隐私。 同时,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刺探、侵入、泄露、公开等方式侵犯他人隐私权。” 这起事件无疑是对公民隐私的侵犯。 违法行为。

既然有法可依,希望有关部门查明情况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 对于公共监控视频,使用单位和视频使用平台都必须拉紧法律弦,增强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防止公众的日常生活成为别有用心的人“直播”的内容。

栏目编辑: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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