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撞索赔29万 法院判撞人者无责,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孩子是撞人者

今年6月,四川达州三名儿童搀扶一名老太太摔倒,却被指造成事故。 近日,康复后的老太太住在涉事孩子家中,要求赔偿医疗费。 11月19日,在镇司法所“大事化小”的建议下,三个孩子的父母与老太太家属达成口头协议,同意赔偿老太太部分医疗费。 (《华西都市报》11月21日)

就本案而言,目前双方意见不一:三个孩子称老太太是自己摔倒的,他们刚去扶老太太就被抓住了; 老太太声称三个孩子在打架,把她撞倒了。 的。 说真话必须要有证据,比如监控录像、目击者证词等。事实上,有多位目击者作证,老太太是自己摔倒的。 当然,这些目击者也是施救者的邻居,甚至目睹整个事件的人也可能出现了感知错误。 案件的判决需要更多的法律证据。

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明确双方的责任可能并不复杂。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这一举证责任原则作了更为详细的解释:“当事人应当举证证明其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存在的,应当举证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不充分的,由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也就是说,如果老太太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孩子是打人的,孩子的父母就不需要承担相关责任。

老人被撞索赔29万 法院判撞人者无责

这起普通民事纠纷本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然而,老太太的家人却将她扣押在子女之家,并“威胁她不交医药费就不许走”。 这改变了事件的性质。 可能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甚至构成敲诈勒索罪。 三名家长被迫做出的部分赔偿承诺也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在其他地方发生的一些案件中,一些老人借势假装摔倒,其赔偿要求远远超出合理范围,也可能触犯刑法,涉嫌敲诈勒索。

救助的行为永远不会成为侵权的证据,法律理应保护那些勇敢行动的人。 如果遇到“帮助老人却被敲诈”的现象,就应该依法办事。 就本案而言,当地司法机关不应“讲和”,而应根据事实和法律,明确责任,做出合理判决。 只有这样,才能让人信服。

□舒锐(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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