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圆明园内泡脚被劝阻后称富二代,16岁女子脱鞋泡脚不雅观将监护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4月7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圆明园内,一名女子乘船将脚放入湖中泡脚。 视频显示,一名身穿灰色短袖衬衫的女子坐在船头,将双脚浸泡在水中,旁边放了一双旅行鞋。

船上的工作人员看到事件后,建议女子赶紧返回船上,其他游客也劝告女子不要做出危险的事情。 没想到女子立即反击:“我未成年,我16岁了,我家是富二代,家里有钱。”

女子圆明园内泡脚被劝阻后称富二代

船上的游客随后表示,这样泡女子的脚会影响大家的安全。 女子也不示弱,继续回答:“我就是没素质,所以你报警吧。” 经过一番交涉,女子终于把脚放回了船上。 。

据北京晚报4月8日报道,圆明园遗址公园管理处保卫科工作人员回应称,游客需文明入园,绝对不允许在湖中泡脚。

“这样太危险了,游客坐在船上脱鞋泡脚也不雅观。” 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管理处不是执法机构,只能劝阻一些不文明行为。 “我们没有权力实施处罚,我们只能制止这种危险行为。”

根据2016年国家旅游局《不文明旅游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旅游者在境内外旅游中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被列入“不文明旅游行为”。 文明行为记录’”。

女子圆明园内泡脚被劝阻后称富二代

女子在船上的行为会影响船上的其他游客以及船上的安全。 如果视频中的女子自称自己是“未成年人,16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监护人有重大过错,导致被监护人有不文明出行行为的,必须将监护人纳入“不文明出行行为记录”。

对于此事的后续,潇湘晨报记者致电圆明园遗址公园管理处保卫科。 保卫科工作人员表示:“现在领导在忙,你下午可以回来询问一下情况。”

潇湘晨报致电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行业管理科询问视频中自称“未成年人”“富二代”的女子是否属实? 该女子的监护人当时在场吗? 其监护人信息的后续处理是否会纳入《不文明出行行为记录》? 对于这些问题,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向领导汇报情况,如有进展会向记者同步信息。

潇湘晨报记者 黄康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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