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初中生被害案3嫌犯将受何处罚?,河北13岁初一学生遭杀害案嫌疑人未满14周岁

邯郸初中生被害案3嫌犯将受何处罚?

邯郸遇害学生尸体被发现视频截图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一名13岁初一学生被杀并被埋葬事件近日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 媒体报道称,受害者的尸体是在一个蔬菜大棚里发现的,嫌疑人是他的同学,是三名14岁以下的青少年。

据央视报道,警方表示,经过多日侦查,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犯罪行为。 经技术部门检查,埋葬尸体的坑深56厘米。 为了掩埋尸体,犯罪嫌疑人两次挖掘废弃温室。

据媒体披露的信息,该案犯罪嫌疑人均未满14周岁,能否受到刑事处罚一直备受关注。 据警方通报,3月11日,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并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犯罪行为。

根据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2021年3月,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 总则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增加一款,规定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 适当降低,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特别残忍的方法造成死亡或者重伤、严重残疾,情节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起诉,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有律师认为,邯郸初中生杀人案可能成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后最高检批准起诉的首例案件。

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孙前在《人民检察院》2021年第8期发表文章,就案件范围、危害后果、犯罪情节、审批程序等,探讨对上述新条款的理解和适用。

对于案件适用范围,孙茜指出,主要涉及如何理解和把握“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以及是否指犯罪或行为。 从立法初衷及相关立法、司法解释来看,这里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应理解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重伤,而不能理解为仅包括这些行为。两项罪行。 。 例如,一名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抢劫中残忍杀害被害人并绑架“选票”的,虽然其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被定性为抢劫、绑架罪。修改后仍可能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规定,“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是指故意杀人、伤害,造成人重伤、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孙茜在文章中指出,行为人除了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外,还需要产生法律规定的危害后果,即“以特别残忍的手段造成死亡或者重伤、致残”。 ” 未达到造成严重伤害但未造成严重残疾等法定危害后果的,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满足上述犯罪条件和危害后果外,还需要结合主观和客观要素,综合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恶劣。 情节是否严重,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从主观恶性、社会影响、危害后果等方面综合审查判断。 情节不严重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关于审批程序,孙茜在文中介绍,对于年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适用案件范围、危害后果、追究刑事责任三个实质性条件的,还必须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此作出了严格的程序限制,即起诉必须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法律之所以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准程序,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政策,对此类情况的起诉应严格控制。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根据主客观证据,犯罪构成和危害后果相对容易判断,但犯罪情节则不然。 不仅需要司法人员准确认定犯罪事实证据,还需要了解未成年人的身心特征,结合未来成年人的家庭背景、成长环境等进行深入的社会调查。侦查犯罪嫌疑人、分析犯罪原因,不仅需要熟练掌握法律规定,还需要准确运用司法政策,兼顾法、理、情的统一。 因此,在核准和起诉此类案件时,必须注重对“情节恶劣”要素的审查和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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