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入职体检发现怀孕后被拒录用,河南新乡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变相歧视孕妇

2019年7月,邹晓林(化名)参加河南省新乡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2019年教师岗位公开招聘,以总分第一的成绩入选。 由于邹晓琳当时已怀孕,因此在就业体检时没有进行胸部X光检查。 此后,他被认为“体检不合格”,最终被拒绝录用。

12月10日,天目新闻记者联系到涉事者邹晓琳,从她处获悉,因质疑河南新乡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对孕妇存在变相歧视2019年,她向河南新乡平原示范区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局、平原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提起行政诉讼。 12月11日,该案将在河南新乡市原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第一、二批招聘孕妇可入职

“为什么我们这批就做不到?”

邹晓琳表示,“体检未通过”的结果是体检医院通知的。 “我们同一批人大概有10人怀孕了,他们都和我一样得到了‘体检不及格’的结果。” 邹晓林告诉记者,他们的一位老师曾给当时进行体检的医院打过电话。 院方明确表示,院方无法判断该员工体检是否通过。 这是由雇主决定的。 “医院也明确表示,拒绝做胸部X光检查的不是医生,而是孕妇。” 不能做胸部X光检查。”

邹晓林透露,体检医院是受雇主委托通知患者的,医院无法决定结果。 因此,收到结果后,邹晓林联系了相关招聘单位,但没有得到回复。 “后来,一些同批次被拒绝的孕妇为了顺利参加工作,流产了孩子。我也有过这个想法,但还是没有这么做。”

由于没有胸部X光检查结果,邹晓林入职体检未通过,无法参加工作。 “后来我们了解到,我们前后批次的孕妇都顺利入职,但我们批次的孕妇却被卡住了。” 邹晓林因此对相关问题表示担忧。 该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至于她在应聘之前是否知道自己应聘的职位是否会接受孕妇,邹晓琳告诉记者,“我事先就知道特岗招聘和教师招聘考试会招收孕妇,所以我就去参加了体检”。考试充满信心。” 但没想到我却得到了“体检不合格”。

随后,记者致电河南省新乡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询问孕妇是否可以应聘教师岗位。 工作人员回复说可以申请。 至于能否通过入职体检,对方也表示可以。

律师:

用人单位的行为明显违法

针对邹晓林向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局及平原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起的行政诉讼,邹晓林的代理律师钟兰安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接受记者采访时,“孕妇不能做胸部X光检查,这是医学上的常识,体检部门也明确提醒孕妇不要做胸部X光检查。对于这种情况,用人单位直接拒绝承认”患者,这显然是一种违法行为。”

钟兰安律师表示,全国各地的招聘启事都提到了《关于怀孕考生体检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工录取函[2009]07号)的文件。 该文件规定,体检时,不得进行妇科和X线检查。 当候选人准备好妇科时,“所以根据这份文件,该职位应该保留。”

女子入职体检发现怀孕后被拒录用

图片来源受访者

钟兰安律师透露,与邹晓琳同批次的几名孕妇曾私下咨询过他,但因种种原因没有坚持。 “事实上,即将实施的民法典​​也对胎儿的权益进行了特殊保护,只是针对继承。” 他说,法律还要求为仍在母亲腹中的胎儿留下遗产。 此外,我国《劳动权益保护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也对孕妇权益进行保护。”

对于诉求,钟兰安律师坦言,“我们的诉求很简单:一是撤销二被告不聘用原告的决定;二是责令二被告对原告采取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重新聘用原告的问题。” 对于明天的庭审,邹晓林表示将亲自到场,“我希望他们除了撤销我体检不合格的决定外,还可以改变决定,重新聘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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