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广泛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培训,国务院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教委),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

2018年4月以来,各地按照《国务院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实施全民教育行动年的通知》要求,积极行动,扎实有序落实各项任务。预防和控制中小学生欺凌行为”。 共治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制度体系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建设稳步推进,防控措施广泛落地。 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思想认识不足、部分领域进展缓慢等问题。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防学生欺凌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建立工作制度。 按照要求,各地建立了由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省、市、县三级防治学生欺凌协作工作体系。 截至12月底,31全国各省(区、市)及新疆

工业建设兵团、99%的地级市、95%的县(市、区)教育部门在门户网站公布了学生欺凌防治机构和办公电话。 黑龙江省、重庆市、常州市、江苏省泰州市形成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明确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职责分工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制定文件提出要求,共同落实防治欺凌行为。 陕西省教育厅、检察院、新闻出版广电局在省广播电视台直播中小学生欺凌防治活动,提高社会对相关问题的关注工作。 多数省份已将防治学生欺凌行为纳入公安机关牵头的“护校平安校园”“平安校园”“保护儿童”“打黑除恶”等校园安全管理任务。

(二)加强制度建设。 各地学校按照《关于预防中小学生欺凌暴力行为的指导意见》(教机一[2016]6号)和《加强中小学生欺凌行为综合治理方案》(教育[ 2017]10)教育部等部委联合印发。 号),积极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防治措施,为防治学生欺凌行为提供制度保障。 截至12月底,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99%的地级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制定了学生欺凌管理实施方案。 一些地方结合实际形成了系列操作。 工作体系强大。 广东省教育厅会同12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行为综合治理方案实施办法(试行)》,六章明确了学生欺凌行为管理的具体措施51章。 江苏省扬州市制定了《校园欺凌防治领导责任制》和《校园欺凌事件调查工作制度》。 山东省青岛市印发《关于建立青岛市校园伤害纠纷联动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 泰安市出台了《校园欺凌防治办法》、《校园欺凌事件应急预案》和《校园欺凌情况信息报告制度》。 辽宁省本溪市建立健全了《校园欺凌防范制度》、《校园欺凌处理制度》、《校园欺凌应急预案》和《校园欺凌预防处理责任》; 大连市金普新区第八中学和金州职教中心分别形成了操作性较强的《预防校园欺凌报告笔录》和《班主任校园欺凌事件处理程序》。

(三)开展业务培训。 各地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欺凌防治小组开展专业培训,着力打造高水平的工作队伍。 云南省教育厅组织各级教育部门安全负责人和部分中小学校长、安全主任400余人参加2019年“反欺凌、反暴力”专题安全培训教育系统。 辽宁省教育厅组织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分管校长、班主任等人员300余人对《中小学生欺凌行为综合治理方案》进行了一期解读、欺凌预防工作程序、长效机制建设。 训练一周。 内蒙古自治区针对市、县两级学生组织了两轮预防欺凌培训,共计410人次参加。 陕西省西咸新区教育卫生体育局组织开展8期学生欺凌预防专题培训,500余名学校校长参加。 浙江省组织175名专兼职安全教育教师参加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建设培训,预防学生欺凌行为。

(四)创新防控方式。 在防治学生欺凌过程中,各地积极探索、充分实践,形成了许多形式新颖、主题鲜明、参与度高、防治效果好的方式方法。

一是运用优秀传统文化对学生进行德育。 山东省充分挖掘儒家文化教育资源,通过学校报刊、参与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吸收传统文化中的“仁”精神,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江西省组织全省中小学校开展“红、绿、古”文教活动,指导各地学校教育传承红色基因、传统美德等方面知识,引导学生修身养性他们的道德品质。

二是编写学生欺凌预防指南。 云南省借鉴发达国家预防学生欺凌的先进理念和研究成果,结合本地实际编写了《校园欺凌预防与应对手册》。 上海市教委组织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编写了《法治保障校园欺凌“零”》主题教育读物,以漫画形式讲解短篇故事或场景阐释中小学生欺凌行为的原因、表现、预防和应对。 措施等受到中小学生欢迎。

三是发挥信息网络优势,搭建教育加工平台。 借助“省级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和“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平台”,福建省建立了链接省市县的四级安全教育平台,广泛开展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师、学生和家长参与学生欺凌知识网上安全教育。 浙江省推出了一批优质预防欺凌课程,并通过教育资源网向学校免费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充分利用家庭教育“云平台”推送欺凌防治教育内容,固定数量200万个家庭接受了不同程度的教育。 湖北省将中小学生欺凌问题纳入全省信访大管理平台,与省政府、地方、高校实现信访工作“一张网”管理。 江西省通过“全省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管理平台”、“在线舆情监测平台”和“教育信访工作平台”建立学生欺凌舆情监测通报系统,实时了解欺凌事件发生情况并及时通报。及时通报相关市(县、县、区),学校将妥善核实处理此事。

四是利用专业力量开展项目试点和专项调查。 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与时代春风儿童慈善发展中心等社会组织合作,试点“同伴行动”应用剧预防学校冲突和欺凌实验项目、“拯救就是爱”青少年自救项目保护教育工程、校园欺凌心理防治等。 辅导项目等重点品牌服务探索了预防和治疗学生欺凌行为的新途径。 云南省依托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春瑞工作室和西山区向阳华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成立云南省校园欺凌预防研究中心,加强对学生欺凌暴力特征和模式的研究,预防方法和应对措施。 ,开展预防欺凌公益活动以及面向师生和社会的心理咨询工作。 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组对学生欺凌防治情况进行调查。 他们走访了144所学校,调查了29,268名学生,采访了313名校长和698名教师,并形成了专题调查报告。 广东省邀请专家学者组成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专家组,赴省内外开展专题调研,印发并回收了千余份《学生欺凌问题调查问卷》 ”。

五是充分发挥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言献策、完善立法的重要作用。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将三项有关学生欺凌问题的建议确定为重点督导建议,由有关部门负责推动落实。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防治学生欺凌的地方性法规——《天津市防治校园欺凌的若干规定》。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湖南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单独列出了防止学生欺凌行为的规定,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部门和各类学校防止学生欺凌。 明确了意外伤害的责任。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对学生欺凌、暴力等行为的预防和处理作出了具体规定。

(五)健全长效机制。 一些省份建立了长效、稳定、有约束力的学生欺凌预防培训、评估和责任追究机制。 重庆将预防学生欺凌专项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校长、教师在岗培训内容,并记入继续教育学分。 广东省将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成果纳入政府教育工作成效评价,纳入“平安校园”考核和“全省安全文明校园”考核指标体系,实施“对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陕西省渭南市对预防欺凌工作建立了学校自查、县局审查、市局督导三级检查制度,检查结果纳入各县市年终考核。 贵州省已将学生欺凌暴力问题纳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 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严重学生欺凌暴力事件的地区,严格执行《贵州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 》和省教育厅党组、教育厅《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责任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负责。 浙江省将预防学生欺凌行为纳入《浙江省人民政府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指标(试行)》。

教育部:广泛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培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行动实施以来,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一些省份的工作进展缓慢。 尽管多次督导,市县两级学生欺凌防治相关工作仍未完成。 贵州省1市、10个县(市、区)未确定学生欺凌防治组织机构和办公电话,未制定学生欺凌管理实施方案; 云南省2个县尚未确定防治学生欺凌的组织机构和办公电话。 1个县未制定学生欺凌治理实施方案,2个县未公开工作机构和办公电话; 西藏自治区71个县(区)未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和办公电话,1个区未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实施方案。 计划; 河北省31个县(市、区)未公开学生欺凌防治机构及办公电话; 辽宁省22个县(市、区)未公开学生欺凌防治机构及办公电话; 江西省8个县(区)未公开预防学生欺凌的组织机构和办公电话。 (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一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的后果认识不足,预防和处理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够。 各方对于学生欺凌的定义还缺乏统一的认识和理解。 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个别学生欺凌事件的性质或严重程度很难达成共识。

(3)日常工作不足。 一些地区和学校学生欺凌预防教育不到位,欺凌防治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科学的调查工具和方法; 少数学校校长未能有效开展相关工作,学校领导处理事件经验不足。 一些地区和学校治安工作基础比较薄弱,没有按要求设立校园派出所。 监控报警设施亟待完善。

(四)处罚力度还不够。 当学生欺凌行为发生时,通常会以涉事学生道歉、学生家长民事赔偿等形式从宽处理,处罚力度还不够。 同时,由于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一些地区和学校对事件责任人没有给予应有的处罚,问责力度不够。

(五)联防联控力度有待加强。 总体来看,各部门对防治学生欺凌行为的协调和推动还不够,需要加强联合管理和综合治理力度。 对于独生子女或留守儿童,有的家长要么纵容,要么纵容,要么忽视。 家庭教育缺乏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些电影、电视、网络、游戏中仍然存在暴力场面,很容易导致青少年盲目模仿。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联防联控任务艰巨。

三、2018年全国学生欺凌事件媒体报道

2018年4月至12月,网络媒体报道了80起学生欺凌事件,但北京、天津、内蒙古、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7个省(区、市)和新疆没有相关舆论。 从发生地区看,河北、广西、安徽省(区)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率较高,分别为9起、8起、7起。 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等省发生5例。 55%的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在城市,其次是县镇。 从学校阶段来看,欺凌行为多发生在初中,占58.1%,其次是中等职业学校、小学、高中。 从事件类型看,一般欺凌事件49起,严重欺凌事件18起,涉嫌刑事欺凌事件13起。 从伤害程度来看,一般伤害事件53起,重伤事件10起,死亡事件17起。 从被欺凌者的反应来看,只有8.8%的受害者在受到欺凌后主动向老师或家长寻求帮助,而91.2%的受害者没有主动寻求帮助。 从霸凌者的情况来看,一半以上的霸凌者对自己的行为并没有清醒的认识,有的霸凌者甚至将霸凌行为的视频或照片传播到网络上。 一些欺凌者在事件发生后试图自杀,伤害他人和自己。 从被欺负者家属的关注程度来看,91.3%的家长没有及时关注孩子的心理状态,履行监护责任,只有8.7%的家长及时发现孩子被欺负。 。 从学校的反映来看,56.1%的学校在日常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欺凌预防方面存在明显问题或疏漏,如欺凌行为发生后监管不严、处理不力等。 从发生地点来看,58.1%的欺凌事件发生在学校。 常见地点包括学生宿舍、操场、教室和厕所。 从欺凌者的性别来看,女生占43.9%,男生占39.3%,男女均为16.8%。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防治学生欺凌行为是一项长期、综合、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协同努力、不断推进。 一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政策文件解读,不断提高相关部门、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欺凌防控的思想认识。 二要进一步落实防控学生欺凌行为的各项措施,指导学校加强校园日常管理,做好校园安全设施建设和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工作。 三要提高防控工作水平,因地制宜发文,积极开展学生欺凌问题专项调查,提高防范水平,规范事件判定和处理流程,及时妥善处理欺凌事件。 四要不断完善预防、培训、考核、问责等长效机制,推动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科学高效开展。

附件:未落实学生欺凌防治相关工作的市县名单

国务院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 1 月 28 日

本文来源于网络。发布者:rmltwz,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rmltwz.com/159389.html

(0)
rmltwzrmltwz
上一篇 2024年3月26日 下午3:12
下一篇 2024年3月26日 下午3:12

Warning: mysqli_query(): (HY000/1194): Table 'wp_posts' is marked as crashed and should be repaired in /www/wwwroot/www.rmltwz.com/wp-includes/class-wpdb.php on line 2431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