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打造网红不能造假,“网红带货”不能任性而为,秉持诚信合作

杜绝假冒,“网红带货”才能健康发展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直播、短视频等传播形式爆发式增长,涌现出一大批网红。 “网红带货”这种低门槛、高回报的销售形式很快赢得了商家的青睐。 但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购买劣质产品、虚假直播数据欺骗商家多付广告费等问题凸显(《工人日报》10月28日)。

“网红带货”是时下最流行的网络推广方式。 互联网本身就是注意力经济。 网红流量的背后是粉丝的巨大关注,意味着巨大的商机。 “网红带货”就是流量。 货币化的方法之一是通过推销商品或服务来赚钱。 但“网红带货”不能随意行事,必须遵守法律法规。 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他们必须对其推荐和销售的产品的质量负责。 不得以虚假销售的方式欺骗​​商家,秉持诚实合作的原则。 原则。

“口红一哥”李佳琦直播5分钟卖出1.5万支口红; “最强销售王”散打哥1分钟卖掉3万支19.9元牙膏……不可否认,基于与粉丝建立的信任关系,“网红带货”能力确实很强,变以往的产品推广模式,凭借粉丝效应、精准销售等特点,成为线上销售的主导力量,让越来越多的商家看到了这种优势并开始购买产品。 寻求业务合作并向网红支付广告费、销售返利等,以实现双赢。

人民网:打造网红不能造假

显然,“网红带货”具有广告促销的性质。 因此,根据《广告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网红需要对其推荐和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 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性能,更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骗消费者。 但现实中,“网红卖货”售假行为十分严重,经常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卖货女王“猫女”因售假被抓后,曾表示网红卖的商品99%都是假货。 这种说法虽然有夸大之嫌,但也反映出“网红带货”面临假货问题,急需整顿和监管。

另一方面,“网红带货”虚假流量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他们通过拉高流量、买粉丝等方式,将自己打扮成流量V,从而欺骗商家获取更高的广告费。 《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发布者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提供的覆盖范围、收视率、点击率、发行量等信息应当真实”。 电子商务法还禁止刷单销售。 可见,“网红”依靠虚假流量骗取广告费的行为也触犯了相关法律,涉嫌诈骗。 商家可以依法要求赔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网红带货”模式符合社交电商经济的发展趋势。 它对年轻人极具吸引力,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也成为资本和企业看好的方向。 一些地方政府还利用网红的力量,推介各地的特产、商品、旅游资源等。 但“网红带货”如果不能解决假货问题,任由乱象泛滥,就会让行业陷入混乱,影响消费者体验,导致商家浪费广告投入,进而产生怨恨和抵制。 情绪,用脚投票的“网红带货”模式,毁掉了行业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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