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市昭平县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广西贺州市昭平县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日至2005年8月3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二)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七)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昭平县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2023年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已入围体检并体检合格的人员;

(八)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户籍、服务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8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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