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岱山县事业编考察聘用

浙江舟山市岱山县事业编考察聘用

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岱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相关待遇

为报考人员提供交通补贴,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购房补贴、年金奖补、安家奖励、政府津贴等人才政策。本次高层次人才不设试用期,聘任在管理岗位的直接按七级职员岗位聘用,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首次聘用不受岗位职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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