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13岁被拐生子人贩子获刑12年 当事人:人贩子毫无悔意

女子13岁被拐生子人贩子获刑12年 当事人:人贩子毫无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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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5年,13岁的郭某丽从陕西被拐至山东农村,被迫生子,两年后被解救回家。事发35年后,2022年6月人贩子赵某某被警方抓获。该案于今日(2月20日)在山东菏泽牡丹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郭某丽告诉荔枝新闻,被告人赵某某犯拐卖人口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郭某丽主张的80万元民事赔偿,因缺乏票据证据被法院驳回。庭上, 郭某丽与被告人赵某某均提起上述,郭某丽称人贩子不认罪,也无悔过之意,希望予以严惩,她也将继续提起附带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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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女子13岁被拐36年后人贩获刑12年 当事人:人贩子不认罪要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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