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张晓霈获刑9年 受贿6934万自首立功

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张晓霈获刑9年 受贿6934万自首立功

2024年4月30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吉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张晓霈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张晓霈被认定犯有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以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法院同时裁定,将依法追缴张晓霈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孳息,上缴国库,对于未能立即追回的部分将继续追缴。

案件审理过程中揭示,从2004年上半年至2022年夏天,张晓霈利用其在吉化集团公司、吉林市政府及吉林省政协等多个职位上的权力,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包括帮助他们获得业务合同、土地审批及职务晋升等,期间他直接或间接通过家人收取了价值总计约6934万元人民币的财物。2022年11月17日,张晓霈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张晓霈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涉及金额特别巨大,理应受到法律严惩。但考虑到他有自首情节,不仅主动投案且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还检举了其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核实情况属实,具有立功表现。加之张晓霈表示认罪悔罪,并积极配合退赃,大部分违法所得已被追回,因此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节,决定对其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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