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栋公寓楼的树根掉落,一名高中生身亡。
犯罪嫌疑人魏一松被两名法警抬到了被告席上。 他已经六十多岁了,身材魁梧。 他看了一眼坐在旁听席上的家人,面无表情。 受害人程晨的父母坐在旁听席的另一边。 这是他们第一次见到那个害死他们儿子的人。
两家素不相识,命运却因一根树根而交集,巨大的痛苦随之而来。 去年5月21日,高二学生程晨骑着电动自行车经过自己居住的小区一楼。 他突然被从天而降的一根树桩击中,摔倒在地。 广西一栋公寓楼的树根掉落,导致一名高中生身亡。
据广西媒体《南国金报》报道,事发建筑为一栋6层住宅楼。 从楼上掉下来的树根高0.8米,直径10多厘米。 地上覆盖着泥土,地上还有受伤的人。 被击中后留下的血迹。
据警方当晚通报,初步调查显示,砸中他的高空物体是从小区魏一松家的露台上坠落的。 事发后,程晨被送往医院救治。 由于抢救失败,他的人生被定格在17岁。
今年4月19日,该刑事案件在广西柳州柳北区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韦一松犯过失致人死亡罪。 法庭上,有关当事人就被告人是否犯有过失罪或故意从高空投掷物体展开争论。 当天庭审持续了近四个小时。 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1】从天而降的树根
开庭前两天,记者来到事发小区。 案发大楼是一栋约5层高的联排别墅。 别墅后面的一楼用作车库或商店。 小区老板琳琅在这里开店。
事发当天下午,他通过店内监控发现,店前有几名警察在忙碌,店周围还拉起了警戒线。 他赶紧跑过去一看,只见路上躺着一个树桩,地上还有血迹。 通过后来流传的其他监控录像,他得知是倒下的树桩砸到了人。
事故发生的道路宽约3米,另一侧是小区的绿化带。 程晨的妹妹程瑶说,这是很多居民走出小区大门的必经之路,上下学、上班高峰时段尤其拥挤。 广西一居民区,一名高中生因树根从楼上坠落身亡。
家住魏一松楼下的谭健说,除了车库外,他还在别墅后面和大楼一侧拥有一块空地。 事发前几天,他在空地上看到了许多大大小小的树枝。 他以为是妻子从什么地方捡来的,所以没有太在意。
琳琅还记得,事发前一周左右,他在门口发现了零散的修剪过的树枝,大约有手指的直径。 他和他的妻子多次接过它们。
两天后的庭审中,检察官出示的证人证言中提到了这些内容。 被告人韦一松在法庭上表示,他平时在顶楼修剪花草,但没有将树枝扔下或楼下。 有扔东西的习惯,“下面的车库是我的,我经常打扫。”
事发后,物业管理人员在各楼宇单元门口张贴了禁止高空投掷物品的告示。 两个邻居听说魏一松把这里的房子卖了,新主人搬了进来。
单位门口贴有“禁止高空投掷物品”的告示。
但程辰一家人还没有走出那一天。 事发当天下午,妹妹程瑶接到母亲电话,称弟弟被打昏。 全家人赶到医院,医生当场下了病危通知书。 接下来的20天里,他们在医院重症监护室忙着照顾程辰。
直到6月9日,程瑶清楚地记得,那天天气不太好。 下雨了,天空阴沉沉的。 早上7点50分,弟弟的主治医生突然打来电话,说患者病情非常危重,家属需要尽快赶往医院,做好心理准备。
经过又一轮抢救,13:00左右,医生告诉家人,程辰已经无法生存。 程瑶愣住了,她妈妈也瘫倒在地。
几天后,从未到医院探望过哥哥的魏逸松女儿给程瑶发了一条道歉短信,大意是:“社区里的人告诉我,你弟弟去世了,我代表我父亲” ,我想向你的家人道歉。” 程瑶. 姚明表示,此后双方没有再联系。
4月20日,记者联系被告的辩护律师,提出采访被告家属的要求,但律师以“不便”为由拒绝。
【2】积极、有趣、善良
程瑶把采访安排在了一家咖啡厅。 她喜欢奶茶,但她弟弟喜欢咖啡。 他获得了咖啡师证书,经常在家为家人煮咖啡。 现在,程瑶一喝咖啡就会想起哥哥。
17岁的程晨身高1.75米,外表开朗挺拔。 因为他喜欢运动,所以他的手臂肌肉发达。 他出生时,他的妹妹8岁。 程瑶很高兴,“我有弟弟可以玩了。” 姐弟俩的关系很温馨。 在姐姐眼里,他积极、有趣、善良。
程晨喜欢尝试新鲜事物,兴趣爱好数不胜数。 除了煮咖啡,他还喜欢练跆拳道、打羽毛球、弹吉他。 他很早就考取了硬笔书法二级证书。 还在上小学的时候,他的美术素描就达到了五级。 他还热爱参加科技竞赛,在建模方面颇有建树,在机器人等竞赛中多次获奖。 他选择将自己攒下的一部分钱捐给贫困山区的孩子们。
陈成领取获奖证书。
从小,程晨就和老师、同学关系非常亲密。
案发时,他是当地一所重点高中清北班的学生,现任班级副班长。 因为喜欢金融,他成为了校园商业俱乐部的创始人。 前年参加的南宁市中学生职业模拟&商业模拟挑战赛中,他的团队获得“优秀公司”奖,他获得“优秀个人表现”奖。
对于未来,陈辰已经有了一些打算。 他最喜欢的商科专业已经决定了。 至于具体是哪所学校,他对妹妹保密。 程瑶只知道,可能是南方的一所大学。 他们约了高考后帮他参考。
如果没有这次意外,一个多月后他就进入高考场了。
[3] 过失碰撞或故意抛掷
4月19日上午,韦一松涉嫌过失致死案开庭审理。
柳北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经法律审查发现,案发当天,韦一松将自家五楼屋顶露台上的桂花树挖了出来,准备移植到家中。露台西南侧的花坛。 15:00左右,他将桂花树桩(高1.05m,重17.265kg,最粗处直径10.83cm)根部朝下放置在露台西南侧的护栏墙上,然后蹲在西南护栏墙边的花坛里挖坑。 。
韦逸松站起来时,肩膀撞到了桂花树桩,导致树桩向露台外的小区内部道路倒去,砸中了驾驶电动车路过的受害人头部。 魏逸松立即跑到一楼查看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随后,赶到现场的公安人员将其控制。
魏一松家所在的大楼。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魏一松因过失致使树桩掉落,造成一人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被告人表示已签署《认罪认罚书》。
受害人的诉讼律师提出异议。 他认为,如果被告人韦一松无意抛弃涉案桂花树,而只是将其移植到自家露台上,那么他为何放弃7.2m×6.1m宽的露台空间而不使用呢? ? 将一棵重17.265公斤的树垂直放置在约1.5米高的无障碍护栏墙上,有悖常理。
另外,韦逸松的目的是扔掉涉案的桂花树,所以他将家里的桂花树扔掉了。 当它击中路过楼下的受害人时,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桂花树在空中形成了一条抛物线。 魏某在供述中避重就轻,其行为应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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