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1735名村民起诉区政府 法治共识显公民素养

媒体评1735名村民起诉区政府 法治共识显公民素养

近日,浙江温州中院审理了一起备受瞩目的“民告官”案件:五溪村委会、五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诉龙湾区政府继续履行行政协议。此案独特之处在于,由于村委会和合作社负责人反对起诉,1735名村民以村集体名义发起诉讼并获立案。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表态支持法院依法判决,承诺将积极回应村民的合理合法诉求。

逾1700名村民联名起诉,规模之大引人注目。尤为可贵的是,参与旁听庭审的数百村民展现出高度理性与尊重法庭秩序的态度。他们自觉遵守规定,情绪平稳,充分体现了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纷争的决心。

此案堪称一次各方谨慎行使权利、遵守法律程序、力求通过司法途径化解矛盾的典范。现实中,涉及数万亩滩涂资源的重大集体利益纠纷,往往呈现激烈冲突,与此次有序、公正的法庭对决形成鲜明对比。

永兴浅海滩涂,这片承载周边村民世代生计的土地,曾于2008年被纳入政府主导的回收开发计划。协议中明确,政府将以建设钢混结构标准厂房的方式补偿村民权益,并注明“无偿分配给乙方(五溪村委会),并归乙方所有支配”。然而,厂房建成后,实际权益分配与当初约定出现偏差,村民本应享有的“无偿分配”似乎变为了仅有分红权、无产权登记的股份份额,村民据此认为政府违约。

根据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当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集体土地行政行为不起诉时,“过半数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然而,村民自行联署起诉并非易事,需克服沟通协调、组织动员及合规指导等重重困难,这也是此类条款鲜有成功案例的原因。然而,五溪村村民凭借坚定的自治精神与高效的组织能力,成功跨越难关,实现了村民联名诉讼。

村民们选择法律途径而非传统的群体性抗争方式来解决纠纷,显示出他们对法律与规则的深刻认知与尊重,标志着乡村社会中法治观念的显著提升。尤其是在面临联名签名难题时,他们坚守诉讼道路,拒绝诉诸“闹大”事件的传统手段,充分彰显了公民素养。

面对村民的集体诉讼,基层组织与被告政府部门并未设置阻碍,而是积极应诉,尊重法律与村民权利意识。这一过程虽历经波折,但最终得以平和推进,实属不易。诉讼期间,政府加速推进相关产权确认与变更工作,涉案标准厂房于庭审前几天完成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反映出诉讼对依法行政的有力推动作用。

此案例生动展现了社会治理合力的构建:即便在紧张的诉讼氛围下,各方仍能保持冷静,尊重规则,选择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这种法治共识对于社会而言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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