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初中生被害案3人被刑事追诉,河北邯郸一初中生因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无期徒刑

据媒体报道,针对当地一名初中生被杀事件,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警方表示,经过连日侦查,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犯罪行为。 案件。 为了掩埋尸体,犯罪嫌疑人两次挖掘废弃温室。

有法律专业人士表示,预谋杀人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犯罪行为,社会影响也更为恶劣,定罪量刑也会较重。 由于三名犯罪嫌疑人均未满14周岁,能否承担刑事责任的关键在于该案能否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起诉。 如果是这样,他们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

同时,三名初中生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父母作为子女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管理负责。 儿童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责任; 此外,受害人的死亡如果是校园欺凌行为的延续和必然结果,那么学校还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人可能被判处终身监禁

对此,北京吴少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少波介绍,《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前,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这被业内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的时代”。 2020年1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事责任年龄由14周岁降低至12周岁。规定年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有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方法造成重伤、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起诉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是这次立法调整,使得本案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起诉的可能性更大。”吴少波律师表示。

“根据目前媒体报道,涉案的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年龄在12岁至14岁之间,心理素质优良,胆大心狠,心胸不亚于成年人。”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峰认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起诉后,最高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但这并不意味着涉案三人都将被判处无期徒刑。

他表示,本案三名犯罪人构成共同犯罪,具体量刑还应考虑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 如果被告人参与程度较低或者被认定为从犯,将判处有期徒刑。 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了共同犯罪问题外,量刑时还需要考虑是否存在对被害人主动赔偿、取得被害人宽恕、自首、立功等相关情节。 存在上述积极量刑情节的,也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惩罚。

家长和学校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网络上有关该事件的讨论仍然很热。 有网友表示,他的监护人应该按照同罪的刑罚从重处罚。

邯郸初中生被害案3人被刑事追诉

对此,张晓峰律师表示,《刑法》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刑法平等适用、罪刑相称三大原则。 “犯罪必须承担责任”并没有写在里面,但在法律实践中,这是不言而喻的。 根据法理,“古代的连带、并罚制度的观念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的进步,因此对同罪判处徒刑的观点是不可取的”。

“但是,忽视监护职责的家长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该律师表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受害人家属来说,可以向行为人及其监护人要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

事件发生后,学校在此案中应承担相应责任的讨论也是焦点之一。

律师认为,学校对具体杀人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条款中规定了政府、学校、家庭等主体的责任预防犯罪教育和干预。 该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学校及其教职人员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职责,或者虐待、歧视有关未成年人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部门责令改正;通知他们批评;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有害于学生的现象进行批评和抵制。学生的健康成长。 如果老师没有履行管理职责,学校没有遵守规定,也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

除了追究人们的责任之外,还应该做一些事情

今年3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到2023年,检察机关将受理起诉未成年人犯罪9.7万人,其中16岁以下未成年人盗窃、强奸、抢劫、和聚会。 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五类犯罪占比近70%。 未成年人犯罪严重、性质恶劣、拒不悔改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27,000人被捕,39,000人被起诉。 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较轻、初犯、偶犯的,从宽处理。 38,000 人没有被捕,40,000 人没有被起诉。

“未成年人教育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 张晓峰律师表示,“这起轻微犯罪事件就像一面镜子,折射出我们在家庭教育、学校管理和社会关注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时刻提醒监护人、学校和社会,除了重视文化教育外,是否还有效地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品格教育至关重要。” 他表示,事件发生的学校和地区至关重要。 教育部门等涉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部门要反思工作中的不足,监察机关也要介入,对失职的部门和公职人员进行问责。

此外,他建议立法机关应重视校园欺凌转化为暴力犯罪的可能性很大。 除了开展专项行动外,针对校园欺凌的相关立法也应尽快提上议程。 我们还可以借鉴国际上关于校园暴力预防立法的措施,配合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预防法》。 《人身犯罪法》构建和完善了我国校园欺凌预防法律体系。 我们还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提高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敬畏感和自律意识,尽可能预防和减少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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