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遭15人围殴自卫刺伤3人判无罪,湖南吉首二中男厕所内被羁押11个月看守所抗诉

11月14日,记者获悉,等了两年之后,湖南邵阳人江华(化名)收到了湘西州中院的刑事裁定书:湘西州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决定撤回起诉。湘西州中院批准撤回抗诉,这意味着属于正当防卫的一审判决正式生效。

2019年5月17日,湖南湘西州吉首二中男厕所内,当时不满15岁的初二学生江华被15名学生围堵。同等级的。 对方上前将姜华摔倒在地。 随后十多人一拥而上,对他拳打脚踢。 混乱中,江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狂舞起来,刺伤了围攻他的三个同学。 其中,两人重伤二级,一人轻伤。

初中生遭15人围殴自卫刺伤3人判无罪

▲2022年11月9日,湘西州中院作出刑事裁定,允许湘西州检察院撤回抗诉。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2020年7月6日,吉首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江华遭受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被迫进行正当防卫反击。 判决书中提到,这是一起以多数欺负少数的校园暴力案件,江华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江华一审无罪释放后,走出了关押了11个月的看守所。 然而,一审无罪释放后第10天,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主要原因是:1、犯罪发生在学校特殊的环境中。 小江并不孤单无助。 他可以向老师寻求帮助,寻求帮助。 家长反映:2、江华没有采用上述合法维权方式保护自己,而是准备了刀具进行打斗。 打架意图明显,不能视为正当防卫。 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责任。

随后,2020年12月25日,该案二审在湖南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1月14日,江华的祖父江先生告诉记者,从报案到无罪判决最终生效,他们已经等待了三年多。 过去三年对于这个家庭来说是“非常大的磨难”。

江华3岁时,父亲因病去世,母亲在吉首市打工。 江华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

事发前,江华并不是一个调皮的学生。 他的成绩在班里名列前十,在全年级平均水平以上。 他的数学成绩特别好。 但事件发生后,男孩的人生轨迹发生了改变。

初中生遭15人围殴自卫刺伤3人判无罪

▲2020年9月2日,江华(化名)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发时他持刀是为了保护自己。摄影/上游新闻记者肖鹏

离开看守所后,江华一直背负着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江华说,他一审无罪后,回到了邵东老家,恢复了学业。 “我原来的同学都初中毕业了,在看守所里不能上学,浪费了我11个月的青春。”

之后,江华就读于当地一所专科学校。 不久之后,他选择退学去工作。 目前,年满18岁的江华在当地一家餐馆做服务员。

“希望孩子的心态能够尽快恢复正常。” 11月14日,江华的爷爷表示,将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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