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店铺门口贴招工启事被罚,湖南长沙一图文广告店违规贴招工被罚五十元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近日发布《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辖区内一家图文广告店因在店内玻璃墙上张贴招聘启事,处以50元罚款。 行政处罚。

图文广告店老板戴先生表示,这张招聘启事已经在店门口张贴了5个月。 没有事先提出“责令改正”的请求,他突然连续收到多条来自“长沙市城管局”的短信。 短信要求他到长沙县泉塘行政执法队接受询问调查。

3月11日,戴某到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泉塘行政执法队缴纳罚款50元。

但他觉得有些委屈:“我为什么要因为在店面玻璃上贴招聘启事而受到惩罚呢?”

长沙一店铺门口贴招工启事被罚

招聘启事先前发布地点

对此,长沙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广告灯光处解释称,门店招聘广告,由于是“对外发布”,属于广告宣传品类型,必须张贴在建筑群的指定区域。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泉塘行政执法大队回应红星新闻称,他们依据《长沙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作出本次处罚。比如戴先生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店主:

我在店门口贴了招聘启事,却被告知这是违规的。

讯盟平面广告位于长沙市长沙县盼盼路777号,是去年下半年开业的新店。 主要经营横幅、传单、海报和画册、平面设计和展示架、门楣、标牌和其他图形。 广告业务。

店主戴先生告诉红星新闻,由于该店是新开张的,他需要招聘更多员工来管理,所以他于10月份设计了一张招聘启事,贴在店面的玻璃墙外面。去年11。

本次招聘广告尺寸为55cm×80cm,内容简述如下:英雄常驻,平面设计师2名,精通Photoshop、AI、CDR、CAD或其他相关设计软件,进行广告设计等图文处理; 能独立完成设计工作… 若干后期制作工/学徒… 若干广告安装工/学徒… 如果你有梦想有能力,你就可以来。

“我们这个行业有点特殊,就是年底专业人才流动性不太大,有经验的师父或者学徒一般在农历新年之后就会换地方。” 戴先生解释说,由于年前招工困难,张先生的招聘信息已经发布了几个月,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员工。

3月8日,戴先生突然收到一条来自“长沙市城管局”的短信。

戴先生出示的短信显示,《长沙城管》援引该招聘广告内容,称该广告“张贴、乱写、乱刻”,涉嫌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相关规定并要求该店老板到长沙县泉塘行政执法队接受询问。 调查。

3月8日,戴先生立即删除了这条招聘启事,但此后,他每天早上都会收到同样内容的短信。

长沙一店铺门口贴招工启事被罚

3月8日以来,戴先生连续收到“长沙城管”发来的短信

3月11日,戴先生来到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泉塘行政执法大队办理短信告知事项。

工作人员告诉戴先生,“不能随意张贴”,招聘广告可以张贴在当地的“公告牌”上。

戴先生称,附近没有公示牌,工作人员表示可以联系社区。

该工作人员还提到,“第三方检查拍照上传系统后,一定要受到惩罚,没办法。”

经过协商,戴先生最终支付了50元的罚款。

但戴先生却并不高兴。 他认为,自己张贴的招聘启事不应该被定性为宣传材料或广告,而是张贴在营业区域内玻璃墙上的信息,用于店面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这些广告都是精心设计、张贴规范的,不是涂鸦,完全不会影响市容。大街小巷随处可见这样的招聘启事,这样的行为怎么会违法呢?” ”

执法: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泉塘行政执法支队一名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解释,戴先生的违法行为,经过初步现场信息采集,已录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执法通报系统”。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在系统中可以查到具体的违法地点、行为以及通知内容。

戴先生提供的《长沙市行政执法局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其于3月6日10时39分在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盼盼路777号进行未经批准的建设工程, 2024年,在(构)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违反《长沙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根据《长沙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责令其立即改正,决定对其处以50元行政处罚。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表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长沙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出行政复议通过我局申请。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决定不会中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长沙一店铺门口贴招工启事被罚

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国家法规库《长沙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建筑(构筑物)、设施、树干、电线杆上刻字、书写。 。

在建设中的建(构)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材料,必须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戴先生的招聘广告贴在玻璃外墙上,根据《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属于宣传材料。”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全塘行政执法支队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戴先生不服这一处罚,罚款缴纳后仍可接受行政复议。 “我们此次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任何‘责令改正’的提前通知。”

戴先生表示,虽然不满意,但由于行政处罚金额不大,目前尚未决定是否申请行政复议。

重点:

你们店张贴的招聘信息是广告吗?

广告是针对某种特定需要,通过一定形式的媒介向公众公开、广泛地传递信息的一种宣传方式。

本案焦点在于,戴先生在自己的店内张贴的招聘信息是否属于《长沙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管辖的宣传品、广告。

对此,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告灯光处解释,店面招聘广告,由于是“对外发布”,属于广告类型,必须张贴在指定的“广告空间”。 “建筑群位于报批时,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经根据场地需要划定了广告位。”

无独有偶,2021年6月1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披露了一起街边店铺张贴招聘广告被认定违法的行政诉讼案件。

案件基本事实如下:区某杰因需要招聘员工,在其临街店的玻璃门上张贴了员工招聘广告,广告尺寸为40厘米×30厘米,并附有固定电话号码和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为,区某杰在商店张贴广告的行为影响市容环境,违反《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的《致欧某杰的通知》要求其清理上述广告。

由于欧某杰未能自行清理情况,该局将招聘广告中公布的固定电话号码输入系统,并报告该电话号码已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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