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通人员刘某龙被遣返回国,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成功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外逃11年红通犯罪嫌疑人落网

南都新闻记者蒋晓天北京3月14日上午报道,南都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成功抓获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洪通犯罪嫌疑人刘某。吸收公众存款并逃亡11年。 一条龙被从印度尼西亚护送回中国。

红通人员刘某龙被遣返回国

逃亡11年的洪通犯罪嫌疑人刘某龙从印尼被押解回国。

据了解,2010年4月至2012年12月,犯罪嫌疑人刘某龙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无合法资质,以投资、高息名义非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 资金数额巨大,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2013年初,刘某龙逃往印度尼西亚; 同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准噶尔旗公安局对刘某龙立案侦查; 同年6月,准噶尔旗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刘某龙。

自2014年开展“猎狐行动”以来,中国警方已将刘列为重点追逃目标; 同年11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刘发出红色通缉令。 十年来,中国警方与印尼执法部门不断深化对此案的执法合作,不懈努力,追查刘某龙的藏身之处。 今年2月,印尼执法部门抓获刘某龙。 随后,在中国驻印尼大使馆的大力支持下,刘某龙最终被遣送回国。

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本案犯罪嫌疑人的成功抓获,再次证明,经济犯罪嫌疑人无论逃走多远、多长时间、多深,公安机关将“追查到底”。 坚定的决心。 同时,公安机关正告诫在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法律网是敞开的,没有法外之地。 唯一正确的出路就是自愿回国并向警方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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