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4月,针对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网络零售领域的“二选一”垄断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实施了行政处罚与行政指导。这要求阿里巴巴集团终止此类违法行为,进行全面自我检查与整改,并连续三年提交合规报告至市场监管总局。
历经三年,市场监管总局密切监督阿里巴巴集团的合规改进过程,通过深度核查及第三方机构评估确保整改实效。评估结果显示,阿里巴巴遵循了相关处罚与指导意见,终止了垄断行为,强化了企业自律与责任意识,完善了合规体系,提升了商家与消费者的满意度。这些努力有效改善了网络零售市场的环境,恢复了公平竞争,促进了市场扩展与平台间活力的提升,为平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奠定了基础。未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指导阿里巴巴深化规范运营,加速创新,提升服务质量,助力其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国家高层持续关注平台经济的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将坚决执行党的二十大及后续会议的精神,平衡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发展与安全的关系。该局将坚持监管与促进发展的双重策略,加强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引导平台企业强化合规能力,营造更加公正的竞争环境,推动平台经济在规范中实现健康、持续和创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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